2023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推动首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大质量、大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统筹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消防验收和扬尘治理工作;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质量底线,以安全质量状况测评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实现“两场”联动;更好发挥联合验收优势,用好评价机制,形成有机联动北京经验;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验收融合一体化工作,推动“五个工地”创建工作,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土地招拍挂施工高质量承诺;坚持“严”的主基调,实施“穿透式监督”,加强市区联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督,推动现场与非现场监督、监督和执法工作、建筑市场管理与工程监督有机统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对象反馈和“三不一体”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廉洁队伍;不断开创首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推升建筑工程监督效能
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坚持党支部建在施工现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实现本质安全要求,推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相关检查力度,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安全质量监管水平。改造工程开工前,督促各参建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报到,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或与属地街道党组织成立联合党支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助力宜居城市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突出重点和覆盖面,加强市区联动和制度建设
发挥市级监督机构引领作用,加强市区联动,持续研究安全质量监督各项制度,扎实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编制,不断加强工程监督制度体制建设,规范自身管理行为。
(二)强化市区联动和业务指导。持续加强市区监督机构工作联动,加大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联合验收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扎实落地,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联合抽查和工程质量专项联合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不断推进安全质量监督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监督和扬尘治理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导则》,研究起草《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高架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编写指南》,制定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典型地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指南》《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动运输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工程消防施工验收规范》实施指南。
(四)扎实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标准规范研讨,借鉴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推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验收类地方标准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探索研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相关标准导则》。
(五)推动监督和执法工作有机统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坚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检查行为。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或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确保执法力度不降低、执法效率不降低、监督力度不降低。
四、突出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实现“两场联动”
运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机制,督促参建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效实现“两场”联动,稳步推进基于“风险+”“信用+”“互联网+”的工程安全质量治理体系建设。
(六)加强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监督检查的充分融合。进一步夯实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在日常检查中督促指导企业和项目按时测评、真实测评、准确测评,推动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差别化、精准化监管,构建建立在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基础上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督促下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实现政府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机制。
(七)持续完善安全质量测评纳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工程安全质量测评和智慧工地创建评价工作机制,调整项目动态评价周期,完善智慧工地创建评价标准,提升项目动态评价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应用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有效实现两场联动,形成全行业“远离底线、争创一流”的竞争机制。探索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参建企业使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开展风险分级工作。
(八)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创建工作。充分调研施工现场可推广、可复制、有成效的智慧工地做法并纳入智慧工地做法清单。进一步完善智慧工地创建评价机制,更好的激励和引导企业创新发展。适时组织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做法填报抽查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机构对智慧工地做法抽查力度。
五、充分发挥联合验收经验,形成有机联动验收机制
配合做好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形成联合验收北京经验,定期评价办理工作,构建“制度+平台+风险分级治理+企业评估+菜单服务+承诺担责+信用管理+工作公示”的联合验收体系,形成有机联动行业经验。
(九)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世界银行利商环境试评价,配合做好本市各区营商环境评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改第三方评估等各类迎评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办事感受,坚持问题导向,研究优化竣工联合验收一次不通过二次申办流程,制定装饰装修类项目标准化竣工联合验收,研究优化审查决定出具验收意见流程,定期评价全市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情况,持续完善竣工联合验收办理平台,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理环境。
六、加快融合进度,持续推进工程监督与消防验收融合一体化相关工作
加强施工过程消防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消防施工质量监督进一步融合,竣工验收监督与消防验收工作一体化。
(十)继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验收融合一体化相关工作。消防验收现场检查评定工作技术关口前移,加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成果有效应用到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中,使之成为消防验收评定参考依据,在提高现场检查评定工作效率的同时,为质量监督与消防验收融合、实现竣工验收与消防验收一体化做好基础性工作。
七、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强化地方铁路质量监督、“三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推进“穿透式监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土地招拍挂施工高质量承诺和分户验收相关要求,探索研究“一户一电子档案”。
(十一)加大全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做好怀柔、园博园等重点区域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能力,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全市住宅工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住宅质量品质。二是严守底线,做好本市重点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结合副中心办公区二期、三大建筑等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竣工验收前的联合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做好准备,全力打造副中心精品工程。三是推动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监督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主体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加快办理各类审批手续,推进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十二)持续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和地方铁路监督工作。持续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消防验收和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暗挖、明挖、大型起重机械、盾构工程、防汛等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与监控检查深度融合;组织筹划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系列活动,加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及考评工作;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好2023年通车线路验收监督工作。做好新一期轨道交通工程(2024-2027)安全质量状态轨道监控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适时开展涉轨道交通工程对外交流、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针对重点问题、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技术调研、论证和培训。
(十三)不断深化“三类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加强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相关标准,配合做好检测机构资质现场核查工作;不断深化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混凝土预制构件厂专项检查工作,科学安排“三类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强化视频影像追溯管理,组织开展对检测机构检测试验过程、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全过程和混凝土检验、预制混凝土构件关键工序的影像视频资料监督抽查工作;强化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实时上传、重点检测场所可视化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和试块、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抽测;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开展2023年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积极应用评估成果,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隐患的能力。
(十四)扎实开展安全质量巡回抽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执法检查,依职责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为主的安全质量专项抽查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安全专项抽查;结合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节能为主的质量专项抽查;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京建发〔2020〕181号)要求,加大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抽查力度,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专项抽查,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服贸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和各项督查迎检工作。针对本市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的企业,抽取其在京、在施工程项目,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
八、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推动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统一
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强化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有机统一。
(十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优化施工扬尘视频监控信息平台,开展监控平台智能化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应用工作。加强对施工扬尘视频监控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作用,加大非现场巡查工作力度,完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有机统一。
(十六)探索扬尘治理部门联动检查。加强涉及扬尘治理部门联动,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市级层面“4+N”扬尘联合执法检查,实施联合惩戒、精准打击。
九、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监督方式现代化
大力推行安全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优化施工扬尘视频监控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安全质量监督方式现代化。
(十七)全力推进安全质量监督信息化工作。积极引导全市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线上制作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资料,持续拓展全市监督资料电子化覆盖范围;加强“三类企业”监督检查相关平台建设,加快实现检测报告电子化,逐步有序推进“三类企业”监督档案电子化;优化完善监督平台轨道模块相关功能,逐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监督工作;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业务功能,推动安全监督检查电子签名及监督资料电子化应用。
(十八)持续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宣贯资料电子化成果,持续研究工程资料电子化激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逐步实现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电子化。
(十九)探索推进消防验收备案信息化建设。创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功能模块、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模块的试用版,推进相关资料在线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实现消防施工质量监督与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档案全流程电子化。
十、做好信访和宣传工作,促进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提升
持续做好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高效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监督宣传工作水平,以宣传工作不断促进日常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提升,实现工程安全质量共享共治。
(二十)加强和改进“接诉即办”工作,全面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在解决市民“住有所居”“宜居性”和“安全性”等“七有”“五性”需求上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提高“接诉即办”工作的解决率和满意率。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严格落实“简单咨询一个工作日答复”制度,全面做好对外公开电话咨询和答疑解惑工作。
(二十一)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监督宣传工作水平。通过政务信息、微博等形式,在委政务内网及委社会公开门户网站上,加大对外新闻宣传力度。结合新技术、新规范、新法规的推广、解读,重点对工程阶段性验收、投入使用、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结构长城杯等情况进行宣传,以宣传工作推动日常监督工作提升。
十一、建立“三不一体”机制,打造廉洁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建立健全监督对象反馈机制,一体推进监督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提升监督人员专业素质,着力打造廉洁高素质专业化监督队伍。
(二十二)建设廉洁高素质专业化监督队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工程监督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围绕首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重点工作,开展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论文、典型案例评选等,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专业素质,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依法行政、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监督队伍,为圆满完成首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上一篇:住建部:不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