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刚刚“施工、设计”资质互认标准出炉!
发布时间:2020-04-06 浏览量: 来源:未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有关常用问题的答疑一、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按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同申报渠道申请,按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相同条件进行考核。其中,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工程设计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意见》中首次申请的要求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这些资质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1、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