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挂靠式微、头部引领等……
实际上,这一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隔离墙”,使之与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产业融合为“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合并、重组,并且可以使用合并前的资质(如存在)。预计改革的反应是一系列的、连锁的,可能在近期就会引爆,各企业应该高度关注,创造机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
2019年3月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从根本上解决了投资者或建设单位的综合性、一体化咨询服务需求问题。
《意见》明确,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项目决策阶段
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
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
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
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
建设实施阶段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点击进入建筑业要闻
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此外,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
2019年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
坚持工程监理服务多元化发展导向,以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监理服务的专业服务企业和以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型企业要齐头并进。
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是监理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或者采用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
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
山东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
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联合经营、并购重组,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咨询单位。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具备全牌照、全资质的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积极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各级政府、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应更多地了解最新政策,做到识大势、应潮流、瞄准“新工程咨询”产业大目标前进,以资本扩大规模,以人才占领区域,以技术控制质量,以愿景规范行为,迅速发展“航母型”大型工程咨询企业,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